关于开展专项内审工作的通知
各相关获证企业:
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《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(2021年版)》,将防火构件、灭火器、消防应急灯具、消防水带、火灾报警产品、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纳入重点监管,要求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本地情况,统筹考虑,分类采取监督抽查、生产许可、风险监测、执法打假、认证认可、缺陷产品召回等多种措施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管。另,防火门也已纳入2021年度国家监督抽查计划。
请各相关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,全面对照认证实施规则、细则的规定和上述重点要求,立即组织开展内审工作,重点核查以下内容:
1、工厂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;
2、关键零配件/原材料的合格供货商管理控制情况;
3、获证产品一致性保持情况;
4、产品铭牌标识是否与证书、产品标准的规定相符合;
5、证书和认证标志使用管理情况;
6、获证产品出厂(例行)检验和确认检验情况;
7、企业是否存在注册地址变更和生产厂搬迁未向我中心申报;产品设计变更未履行内部变更控制程序,重大技术变更未向我中心申报等问题;
8、工厂检查(含监督检查)发现的不合格项是否已有效整改,工厂是否保存有完整的整改证据。
9、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、消防救援机构抽查不合格项是否已有效整改完毕并保存整改记录。
请各有关单位在30日内完成内审,发现异常情况,请通过“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”留言功能发至中心认证业务处。
重点提示:自即日起,各相关单位在接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指派的相关机构监督检查、抽查时,应立即向中心认证业务处报告。不按照要求及时报告的,按照双方签订的认证服务合同视为违约处理。
中心认证业务处具体联系方式请参见中心网站(www.cccf.net.cn)首页“评定中心联系方式”中的“业务办理”栏目。
谢谢配合。
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
2021年4月12日